探影尋蹤之編外人員筆記_第326章 補充破案筆記(1)

作者:不自見·1個月前

4月15日深夜,文化館宿舍。

蘇玉梅案結案己經整整十天了。沈文軒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柳紅也將在近期面臨審判。周明遠被文化局免去了團長職務,留團察看,等待進一步理。劇團的部整頓還在繼續,演員們每天上午學習法律法規,下午排練基本功,日子過得平淡而沉悶。

陸徵坐在書桌前,面前攤著那本用了多年的筆記本。封面己經磨損了,邊角捲起,紙頁泛黃。這本筆記記錄了他參與過的每一個案子——從1982年退伍至今,大大小小二十餘起。每一個案子他都寫了詳細的偵破過程和心得會,有些是用鋼筆寫的,有些是用鉛筆寫的,字跡不一,但都很工整。

蘇玉梅案,他還沒有寫。

不是不想寫,是不知從何寫起。這個案子太複雜了,牽扯的人太多了,暴的問題太深了。他需要時間消化,需要時間思考。今天,他覺得自己準備好了。

他擰開鋼筆,吸滿墨水,翻到筆記本的新一頁,在頂端寫下日期:1991年4月15日。然後他想了想,寫下了標題:《越劇團花旦墜樓案——行業競爭與糾葛織下的極端犯罪》。

他寫得很慢,每一句話都經過反覆斟酌。

“本案發生於1991年3月17日晚,被害人蘇玉梅,,二十七歲,臨江市越劇團當紅花旦。兇手為被害人男友沈文軒(男,三十二歲,市教育局幹部)及劇團花旦柳紅(,二十八歲)。二人因糾紛和角競爭,合謀殺害蘇玉梅,偽造墜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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