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汴京搞錢_第28章 暗流(1)

作者:羅夕隨筆·1個月前

第二十八章 暗流

聖旨下來的那天,汴京城下了秋以來的第一場雨。

宋時雨跪在宋府正廳,聽著傳旨太監尖細的嗓音念出那個等了十西年的判決——“王洗馬斬立決,王氏流放三千里,太子府罰俸一年,李林甫失察之責,罰俸半年。”

唸完了。等來的,不是痛快,是更深的無力

王洗馬死了,王氏流放了,但真正該死的人——太子、李林甫——還活著,還好好的,還在朝堂上坐著。斬立決?流放?罰俸?鹽稅案兩百萬兩銀子,太子府罰俸一年;李林甫罰俸半年。這什麼公道?

“宋姑娘,接旨吧。”傳旨太監把聖旨遞過來,笑眯眯地看著

宋時雨接過聖旨,站起來。跪麻了,但沒有低頭。看著那個太監,目平靜得不像一個十七歲的姑娘。

西

便穿穿

西

退

西

滿滿

滿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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