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基石:從四合院走出的政治家_第78章 該判的判,該抓的抓(1)

作者:似水流年的浮華·1個月前

五天之後,一份初步的調查報告擺在了林安的案頭。報告目驚心:

初步查明,鞍鋼、本鋼、瀋重型機廠等三家企業,共有13名中層以上幹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其中9人涉嫌構貪汙罪、賄罪、挪用公款罪、職罪等刑事犯罪,涉案金額總計高達人民幣八百餘萬元,造國有資產首接損失超過兩千萬元。

更令人髮指的是,這些人為了掩蓋罪行、阻撓改革,有組織、有預謀地在企業部散佈謠言,歪曲改革政策,煽、組織部分不明真相的職工聚集、上訪。

製造對立緒,嚴重干擾了企業正常生產秩序和改革程序,造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報告後附了主要涉案人員的簡要案和初步理意見。

其中,節特別嚴重、證據確鑿、民憤極大的,如鞍鋼那位副廠長、本鋼的裝置科長、沈重的副總等五人,建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從嚴從重懲

報告特別指出,據其犯罪數額、節和造的嚴重後果,主犯可能面臨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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