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默示錄_第86章 接受命運是註定的(2)

作者:黑暗映像·1個月前

不能!因為這樣做的後果你承不起,就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如果你殺了對方,雖然對方失去了一切,但是你也好不了多,這就是利益互換。

用自的利益強行消磨對方的利益來達到報復對方的目的,如果這種消磨,自能夠接,那麼就會實行。

也就是說,對方僅僅打了你一掌,這就相當於對你造了一百元的損失,你覺得讓對方損失一百不過癮,把所有家當拿了出來,去消磨對方的所有家當,有點類似於同歸於盡的意味。

這時候就又涉及到了一個個人規則,取捨規則,你為了報復一百元的損失,就把自己全部財產搭進去值得嗎?

這就要看人了,有的人覺得不值得,所以只願意給對方造一百元的損失,頂多再加個一百或者二三十,又或者個二三十就罷手。

但有的人不一樣,你讓我損失了一百,我就非得讓你不爽到極點!我就願意和你同歸於盡!

這就是取捨規則,不捨得同歸無盡的人,他們的心中,一百元的難和全部財產的難比起來,他們更願意承一百元的難,而獲得保留剩下來的財產權利。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