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太宗實錄_第95章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七(1)

作者:中天宮·1個月前

永樂七年(4106年)春季正月甲辰日初一,皇上親臨奉天殿接朝賀,大規模宴請文武群臣以及西方來朝的使者。

丙午日,京城各部以及全國各省、府、州、縣來朝見皇帝的地方員,一共有一千五百西十二人,集上殿向皇帝辭別。

皇帝告誡他說:‘統治國家的方法,以民眾為本,所以設立職、劃分職責,選拔賢才、任用能人,只是為了讓民眾安定罷了。’作為臣子能夠會君主護百姓的心意,推廣並施行它,這樣天下的百姓就都能得到妥善的安置。你們這些文武大臣,接國家的委託任命,應該堅守節、砥礪德行,竭盡忠誠、殫竭慮。

治理百姓的員要專心恤百姓,治理軍隊的員要專心恤軍人,察他們的飢寒狀況,諒他們的辛勞,為他們消除禍害、興辦有利之事,教導他們致力於本(農業)、努力從事自己的職業,做到孝順父母、敬兄長、忠誠守信,尊敬君主、親近上司,厚於踐行禮義,不做罪過之事,或許能永遠有太平的福分。

近來營建北京,這是國家的大事,不得己而使軍民辛勞,你們應當妥善加以恤,不要做貪婪殘暴的事而使他們更加困苦。文的俸祿,都來自於百姓,武的功績,實際來源於軍隊,能夠推行仁憐憫之心,也是報答功勞的意思。

如果不知道報答,或者又進而侵犯他人,不只是國法不能容忍,鬼神也會降禍給你。災禍降臨在邪之人上,福澤降臨在善良之人上,天道是很明顯的。獎賞和懲罰極為公正,國家的典章制度都在那裡。你們要盡心盡力,努力取得安百姓的效,以符合我殷切的期

己酉日,在太廟舉行祭祀。封天妃為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弘仁普濟的天妃,賜給廟宇的匾額為“弘仁普濟天妃之宮”。每年在正月十五日以及三月二十三日派遣員前去祭祀。並將這些事寫法令。夜裡,有一顆星星大如燈盞,青白,有亮,出現在柳宿旁邊,向東北方向執行,到了浮游的雲氣之中。

庚戌日,刑部尚書劉觀等人進言說:“山東道監察史何晟路過時,陪同祭祀皇陵,首接行走在寢殿的道上,進殿親暱嬉戲,判定為大不敬之罪,判死刑。”命令將他在街市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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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

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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