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明太宗實錄_第98章 大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九十(1)

作者:中天宮·1個月前

永樂七年(4106年)夏季西月癸酉日初一,在太廟舉行祭祀,皇帝命令皇太子主持祭祀禮儀。

因為都督僉事吳允誠抓獲完者帖木兒等人有功,皇帝賜予他敕書以示嘉獎,升他為右軍都督府同知,賞賜他白金一百兩,鈔六千貫,十五表裡文綺、西套金織綺,米一百石,牛五十頭,羊二百隻。

都指揮柴苦木帖兒以及吳允誠的兒子答答蘭等人都被賜予了不同的賞賜。

朝廷仍然命令徵虜前將軍左都督何福設宴犒勞他們。

甲戌日,廣西按察使司的曾寶上奏彈劾廣西布政司左參議陳善,(陳善)經過全州時,價購買百姓的品,低於當時的價值。皇太子下令審訊他。

乙亥日,皇上對行在都察院左副都史李慶等人說:“我當初被迫,不得己起兵自保,仰仗文臣武將、軍民的力量,才平定禍,使宗廟社稷得以安定。等到經過以前戰鬥過的地方,回想起當時箭石加的景,心中仍然到惶恐。於是想到跟隨出征的將士以及始終效命順從的百姓,他們中間有偶然誤犯刑法的人,除了犯有十惡不赦大罪的不予赦免外,其餘的人無論罪行大小,都己經全部赦免了。

還考慮到也許會有愚昧頑固的人,堅持作惡不悔改,企圖僥倖逃,輕易犯刑法,懲罰他們就會被說朝廷缺恩德;不懲罰他們就是縱容他們作惡。你們要用朕的旨意張榜曉諭他們,使他們遵守自己的本分,遵守法律,遵循善道行事。如果有做壞事犯法律的,國家的法律必定不會寬容。杞河等衛所的千戶禿魯忽等人向朝廷上書,表示願意到三萬衛和快活城居住,皇帝同意了他們的請求,並賜予他們不同的獎賞。

丁丑日,(朝廷)派遣都指揮僉事金嗒卜歹、給事中郭驥帶著詔書前往蒙古,告知本雅失裡說:‘邊境的將領抓獲了你的部下完者帖木兒等二十二個人,他們說眾人己經推舉你立為可汗,你想要派遣使者到南方來好,我心裡十分高興。’現在派遣都指揮金塔卜歹、給事中郭驥等人帶著書信去傳達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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