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燈者:734_第38章 以燈為刃(1)

作者:高麗的尤利·1個月前

第三十八章:以燈為刃

蘇清硯決定主出擊。

這一次,沒有選擇報警(證據不足),沒有選擇告訴老師(無力解決),更沒有選擇(以卵擊石)。

用的,還是自己最擅長的方式——證據和規則。

以燈為刃,照亮黑暗,也斬斷黑暗。

讓079調取了趙剛的全部檔案。

資料顯示,趙剛劣跡斑斑:兩次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一次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目前仍在緩刑考驗期,是警方的重點監控件。

079還黑進了趙剛的社賬號。

耀

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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