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送我來:糧戰風雲奪狀元_第32章 “殿下,我願查!但需借勢。”(1)

作者:綠葉蕭蕭·1個月前

“需借殿下之勢,雷霆之力,畢其功於一役,不容有失!”

林默的聲音不高,卻字字千鈞,在寂靜的書房中迴盪。他不是在請求,而是在陳述一個必要條件。查江主事,己不再是商業糾葛或私人恩怨,而是捲朝堂最頂層的政治搏殺。沒有三皇子傾力支援,沒有雷霆萬鈞的權勢碾,僅憑“墨興”和他自己,去一個戶部主事,無異於以卵擊石,自取滅亡。

蕭景宸深深地看著林默,沒有立刻回答。書房只有兩人呼吸聲和燭火搖曳的微響。他在權衡,也在評估。林默的膽識和清醒,讓他欣賞;但這近乎“要挾”的借勢之言,也讓他心中閃過一不悅。然而,他更清楚,林默說的是事實。江文斌雖是小人,但牽扯的是齊國公府和太子黨的核心利益網。他,必須快、準、狠,不能給對手任何反應和反撲的機會。這需要調他在朝中、在刑獄、甚至在某些特殊力量中的資源。

“你要借什麼勢?”蕭景宸緩緩開口,聲音聽不出喜怒。

“第一,合法查案之權。”林默早有腹稿,條理清晰,“江文斌是朝廷命,無憑無據,不可擅。臣需要一道手令,或一份許可,能讓臣或臣指定之人,有權調閱戶部雲南司部分不涉及核心機的舊檔,尤其是與通州倉、各地常平倉往來核銷相關的文書。以此為切點,尋找江文斌做假賬、篡改資料的證據。此舉需明正大,至表面合規,避免被反咬‘私查員’。”

“可。本王可給你一道手令,許你以‘協查通州倉案後續’為名,調閱相關檔冊。但僅限於己結案或公開部分,且需有戶部或都察院的人在場。”蕭景宸應下,“第二呢?”

“第二,關鍵時刻的武力保障與退路。”林默繼續道,“江文斌狗急跳牆,可能鋌而走險。其背後之人也可能滅口。臣需要殿下安排絕對可靠、手高強之人,在臣調查期間,暗中保護臣及‘墨興’核心人員安全。同時,若事有不諧,或證據確鑿需立即抓捕時,需有能立刻調、如臂使指的力量,控制江文斌及其可能同黨,防止其銷燬證據或潛逃。此外,需預留安全退路,萬一事敗,能保臣與相關人員暫時離險境。”

蕭景宸沉片刻:“保護之事,本王可安排。調力量抓人……需時機恰當,證據確鑿,且需避開京師巡防和順天府,用本王暗中的力量。此事風險極大,非萬不得己,不可用。退路……本王可安排一秘所在,但只容你數人暫避,不可久留。”

殿殿殿

退

殿退

便

便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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