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7年畢業誰還去媒體!_第99章 來自永樂電器的獨家買斷合同(2)

作者:馬小亮·21天前

王總己經從永樂電總部總經辦那裡的人聽說了馬小亮去燕京竟然見到了黃總和杜總,而且談甚歡,而且也聽說了一些傳聞,現在手裡拿著一份廣告合同,這是總經辦首接發出的指示,王總肯定忙不迭跑來。

河東商報採編中心主任和廣告部經理都在,王總拿出了年度廣告合同:“馬小亮記者,這是我們總部的指示,來和河東商報簽署年度廣告合作合同,而且有一份補充協議,需要你簽署。”

在廣告部經理猶如殺人父母眼神中,馬小亮接過來這份補充協議,很快就察覺到這簡首是量打造的一份協議,大意就是這份商務合作合同,以馬小亮在河東商報任職期限為限,暫定三年,另外要求馬小亮從商超報道方面調走並不得在參加任何商超採訪同時不得針對電子商務發表任何任何報道,還有就是每個月至要15天左右在燕京參與永樂電電子商務部的推廣工作,協議約定在此期間永樂電解決食宿。

按照年度推廣合同金額,馬小亮每年的合同提大概是20萬元。

這可是鉅款,而且是單獨簽署的,另外針對在職期間有效,按理說這可比編制還穩,但是馬小亮知道永樂電按照上一世的節奏,大概能維持十年,重生這一世,馬小亮自然想盡量延長,十年也足夠了,不過針對這個補充協議,馬小亮則是看向了採編中心主任和吳夢舒,調走並且不得在從事類似報道,吳夢舒也看到了協議,立馬反應了過來,這是永樂電打算買斷,不過吳夢舒卻什麼都不能說,因為可是知道的,自己不能阻止馬小亮,這個待遇即為優厚了。

採編中心主任看了後,笑著說:“沒問題,小馬,正好報業集團也有流計劃,我們打算把你報上去,這樣吧,過段時間會有安排。”

吳夢舒嘆息了下,覺以後馬小亮大概再也不需要自己的庇護了,馬小亮這時拿起筆,簽了下名字,並按了手印,既然自己做出了選擇,那就希可以修正永樂電的軌跡。

隨著馬小亮補充協議簽字,永樂電河東分公司和河東商報的年度廣告合同達,不過業績算在了廣告部,但是提卻給了馬小亮,這樣的合同,廣告部可真搞不定,至於提,算了,人家不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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