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室友是校花,還是我的青梅_第4章 那麼痛苦,為什麼還要跑呢?(2)

作者:喜歡鐵線蕨的驪山四聖·1個月前

最誇張的是隊裡練馬拉松的那個師兄,兩隻腳加起來十個腳趾甲,沒一個是好的。他說有一次跑完比賽鞋,子被了,腳趾甲掉了三個,他自己都沒覺。

“跑麻了,”師兄當時笑著說,“腳都不是自己的了,哪還知道疼。”

荊堯當時覺得他在裝b。

後來自己經歷了才知道,那不是裝的,那是真的。

當你跑到第三十公里的時候,腳己經不是腳了,就是兩塊。疼不疼的,反正都在疼,疼到最後就分不清是哪裡在疼了。

人們常說十指連心,或許是疼久了,有些人就連鑽心的疼都能忍了。

荊堯腳穿著拖鞋,搭著那雙快要退役的跑鞋,沿著河岸慢慢往回走。

還在突突地跳,膝蓋有些發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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