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當小偷晚上當小狗!_曉白是狗,湯逢一同樣是狗(2)

作者:西芹西芹·1個月前

第一次事件時,冬榮遞給杏之優包,一個親自制作道的人,如果那時候包出了問題,肯定可以從質與重量上出問題。如果是這樣,那麼冬榮就是犯人。

而杏之優大機率也可以包的問題,但是沒有聲張,順水推舟地把戲給演了。如果是這樣,那麼杏之優雖然是“害者”,但是也可以算得上是“從犯”了。

“但是,假設冬榮遞給杏之優時,包沒有問題呢?”

河州也提出來自己的假設。

“是杏之優自己夾帶了,那麼,就是自導自演的主犯了。”

任西點了點頭,贊同這個推理。

不過,杏之優的包是從哪裡獲得的?這東西可以輕易買到麼?還是,也從道過東西?不過,冬榮今天提到地失竊品,只有任西過的兩個包,沒有提到過別的。

第二次案件,也就是今天下午的事件,冬榮肯定不是做綵帶包的人,但是卻應該是開啟包機關的人,所以,製作包的人是主犯,而冬榮發現了機關,乾脆把包打開了,即為了“害者”又為了“從犯”,也算是一種順水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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