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仕途_第10章 勞務關係(1)

作者:亂流哥哥·1個月前

馬烈火繼續說:“仲裁不行我去打司,這打司要挾訴狀的。我就去找五叔。五叔笑著說:‘這訴狀我可以給你寫,但是我出庭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其實你自己去出庭也一樣的。’其實五叔說的對,他和我出庭和我獨自出庭是一樣的。最後的結果就是沒有結果。我五叔給我寫了訴狀,其實這訴狀和寫給仲裁委員會的申請差不多。寫好後我五叔給了我。我就拿著去法院了。我是第一次去法院,以前的法院是一座舊樓房,有五層高,沒有多房間。現在的新法院是一幢二十多層的高樓。給人一種高大的,抑的覺。我來到法院的大門外,歷來衙門朝南開。法院的大門卻是閉的。只有旁邊有一個通道。這是一個門房。我覺在州,法院是安檢最嚴格的單位。去法院是我和我老婆一起去的。”

郝天鳴說:“這事你一個人去就行,你老婆為什麼也要去呢?”

馬烈火無奈的說:“我老婆就是我家的慈禧太后,是永遠不會放權的。沒有什麼本事,但是控制人的手段高,我在剛結婚的時候還好一些,現在我手裡基本上一錢沒有。我老婆脾氣不好,遇到任何事都生氣。雖然說長得也算漂亮。但是整一張生氣的苦瓜臉,能好看嗎?在半路上我們就生氣了。因為我是訴狀的五叔給寫的。五叔在律師事務所給我列印了一份,我要去法院是需要在列印幾份的。就因為我要去列印的小賣店裡列印一頁是一塊錢,而附近一里外的一個廣告公司列印一頁是五錢。我多花了兩塊錢,我老婆就和我吵架。我一生氣,我說:‘你他媽的什麼東西,我多花了兩塊錢。我去西關不坐車了。’州城東關和西關相差十多里地呢?我老婆是坐公車去的西關,我是步行去的西關。我到了法院門口了,我老婆還給我打電話,找不到法院在哪裡。我等了二十多分鐘,才找到法院。這到了法院了,又出事了。”

郝天鳴說:“這出什麼事了?”

馬烈火說:“我老婆是一個很有控制慾的人。我們家的戶口本,份證,結婚證。都把控著。平時我要用這些東西都要和申請。因為我們都沒有帶著份證,所以這大門不讓進去。為了拿份證,我和我老婆又回家裡。我在回家的路上我和我老婆又生氣了。我不坐公車,我是步行回家的,我老婆是坐公車的。可是我回到家裡等了半小時沒有見我老婆回來。”

郝天鳴說:“他坐車比你步行還慢?”

馬烈火說:“這混蛋事不足敗事有餘。他在西關坐車坐上了632。這632不到東關,在三岔口拐個彎就去蘇村了。回東關不竟然出了城了。後來才有打車回來。回來後,我說了幾句。竟然給我甩臉說不管這事了。”

郝天鳴說:“不管更好。”

西西西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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