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歌嘹亮_第六十章 行業自律公約(2)

作者:雨的希望·28天前

簽完之後,阮清霜把這份公約拍了一張照片,發到了微博上。配文只有一句話:“三十七個音樂人的承諾。歡迎更多人加。”

微博發出後的第一個小時,轉發破萬。第二個小時,破五萬。第三個小時,破十萬。評論區裡,有人點贊,有人質疑,有人冷嘲熱諷。點讚的人說這是行業自救的開始,質疑的人說這是作秀、是立人設,冷嘲熱諷的人說“公約有用的話,還要法律幹什麼”。

阮清霜沒有回應。知道,公約不是法律,但它有法律沒有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輿論的力量,人心的力量。法律管的是行為,公約管的是人心。人心變了,行為自然會變。

簽約儀式後的第三天,阮清霜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是一個年輕的獨立音樂人,陳默,名字很普通,聲音也很普通。但他說的話,不普通。

“阮清霜老師,我想籤那份公約。但我不是三十七分之一,我是第三十八個。可以嗎?”

阮清霜握著手機,沉默了一瞬。“可以。當然可以。”

“我沒有名氣,沒有,沒有錢。但我有歌。我寫了很多年,沒人聽。但我還在寫。因為我相信,好歌總會被人聽到。今天看到您的公約,我覺得,您就是那個能讓我被聽到的人。”

阮清霜的鼻子一酸。“陳默,你把你的歌發給我聽聽。”

滿

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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