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跟死敵大小姐閃婚了_第126章 咱們法庭上見(1)

作者:沒毛貝·22天前

什......什麼況?

是我聽錯了嗎?一定是我聽錯了吧?

剛剛這個帥哥是不是說了“法院傳票”這幾個字?

數秒後,那群同學們才從萬分詫異的狀態中回過神來。

跟各大明星最喜歡發,但實際上沒有任何法律效益的“律師函”不同。

“法院傳票”可是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被起訴資訊的法定檔案。

簡單點說,律師函是律師代表當事人發出的“警告信”。

而法院傳票是法院發出的“命令書”,代表的含義截然不同。

......

宿

便

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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