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好似一灘爛泥_第139章 法律的意義(2)

作者:酒詩寒·26天前

好像很委屈,一副本不該如此的神

“比起你做的這些,我這才哪到哪。”

“至我給你和歷秋玲的證據,都是真的,沒有刻意做假。”

“你一個律師,為了打贏司,連編造假證據的事都幹得出來,你有什麼資格質問我。”真搞笑,大哥說二哥。

“還有你那個委託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自己出軌還想讓歷秋玲淨出戶,你為律師,不僅沒有通知對方,還安排人拍假照,你真是瘋了,為了贏,什麼都做的出來。”

“把你扔垃圾桶都算客氣的,難不還想讓我出錢給你開個酒店,讓你睡大床房啊。”我對鄧豔榮沒什麼好

利用神疾病幫被告罪,為了打贏司串謀他人拍假證據。

在我眼裡,就是個法律界的人渣,充其量是好看一點的渣。

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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