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當個老闆皇帝_第597章 《窯工防護條則》(1)

作者:李青成·1個月前

孫承宗面向座,整了整冠,聲音沉穩。

“陛下,方才諸公所議,一曰禮法、祖制,二曰德之論,三曰賦稅民生。

德與,臣己經同皇長子殿下講解明晰,不必再議。”

“殿下恤窯工一事,確係事關禮法、祖制。

然窯工雖賤役,亦是陛下子民,朝廷有保民之責——此責非施恩,乃應盡之義。

《大明律》雖未載窯工權責。

然《禮記·禮運》‘大同’篇,豈非倡‘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此乃聖人之教,今之應之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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