霽色難留_指紋(1)

作者:郁凜Li·1個月前

指紋

第二十三章指紋

六月中旬的時候,白霽塵收到了林厭遲寄來的第一封信。

不是他寫給林厭遲的那封回信——那封信他已經等了快一個月,幾乎放棄了。他把每一天去門衛室翻信件這件事從“期待”降級了“習慣”,就像每天早上刷牙洗臉一樣,做了不會有驚喜,不做會覺得了什麼。但這封信是另一封。信封是普通的白信封,沒有便利,沒有畫任何裝飾,只有在正中間寫著“白霽塵收”三個字。字跡清瘦有力,乾淨得像印刷,但比印刷多了幾輕微的抖——在“塵”字的最後一筆,墨跡有明顯的停頓和重描,像是寫到這裡的時候猶豫了一下,又像是手抖了一下。

白霽塵站在門衛室的視窗,手裡攥著這封信,心跳得很快。快到他覺得整個門衛室都能聽到他心臟砰砰砰的聲音。門衛大爺看了他一眼,沒有說話,默默地把一包紙巾放在視窗的臺子上。白霽塵沒有拿紙巾,因為他沒有哭。他是想哭的,但眼淚被某種更大的東西堵住了,堵在眼眶後面、嚨前面、心臟上面。那東西不是堅強,不是忍耐,而是一種“終於”的覺。終於來了。終於收到了他寫給我的信。終於不用再等下去了。

他沒有在門衛室拆信。他把信揣進校服側的口袋裡,和所有關於林厭遲的記憶放在一起,然後背上書包,走出校門,騎上腳踏車,回家。一路上他騎得很慢,慢到後的同學一個一個地超過他,慢到夕一點一點地沈到樓群的後面,慢到路燈一盞一盞地亮起來。他不想快。他想把這封信帶回家,洗完手,坐在書桌前,在臺燈下,慢慢地、仔細地、像拆一件易碎品一樣地拆開它。因為這是林厭遲寫給他的第一封信。第一封。不是那些藏在屜裡、一封都沒有寄出去的信,而是真正了郵票、投進郵筒、走過三百公里的路、終於來到他手裡的信。這封信的重量不是幾克,是三百公里加上二十三天加上林厭遲攢了十七年的勇氣。重得他要用兩隻手捧著。

到家之後,白霽塵先去洗了手。他用皂洗了兩遍,洗到手背發紅,洗到指裡沒有一灰塵。然後他走進房間,關上房門,打開臺燈,在書桌前坐下。檯燈的是暖黃的,照在白的信封上,將“白霽塵收”三個字照得像浮在水面上。他把信封翻過來,封口是用膠水封的,膠水塗得很均勻,沒有溢位來,沒有留白。封口有一道細細的痕,像是被人用指甲反覆刮過很多遍,刮到膠水乾,刮到封口嚴,刮到不可能被任何人拆開。白霽塵用拇指在封口上輕輕地挲了一下,指腹到了那道痕——的,冰涼的,像河底被水流沖刷了很久的鵝卵石。他想,林厭遲在封這封信的時候,是什麼表?是認真的,是張的,還是什麼都沒有?他封完之後有沒有把信封舉到眼前看一看,確認封口有沒有封好?有沒有用指甲再刮一遍,再刮一遍,再刮一遍?有沒有在某個瞬間後悔,想把信出來,重新讀一遍,改掉某個字、某句話、某個標點?

白霽塵用小刀慢慢劃開封口。刀片割開紙張的聲音很輕,嘶的一聲,像蛇吐信,像雨落進沙裡。他出裡面的信紙。信紙是白的,沒有花紋,沒有格子,就是最普通的那種信紙,邊緣略微發黃,像是放了很久才被拿出來用。紙上有摺痕,折了三次,摺痕很深很深,深到紙張的纖維都被斷了,在摺痕了一道道細小的白紋路。白霽塵小心地展開信紙,平鋪在桌面上,低下頭。

滿滿便便

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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