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大學
1927年我出生在國緬因州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家庭,父親是銀行的職員,母親是家庭婦。在拿到錄取通知書之前沒人相信我能到紐約,到哥大去讀書。這無疑會讓我們家的經濟狀況更加窘迫,但我的父母還算開明,他們願意犧牲自己的新供我讀書,甚至還是讀戲劇文學。
我在開學典禮上認識了塞繆爾,現在想想那個時候我們兩個應該就展現出了同類的吸引力。他是法學院的學生,姓氏是L開頭,我們的座位遠的像是西雅圖和邁阿。沒想到我們兩個都在校長髮言的時候溜出來菸,塞繆爾沒帶火,只好問我借,我們自然而然的混了,整個大學時期我都和塞繆爾黏在一起,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大一過了快一半的時候,塞繆爾帶我認識了盧卡斯,盧卡斯又帶著我們倆認識了伊森和奧斯汀。前者和我一樣來自於緬因州,我們的父親甚至就職於同一家銀行,漸漸的我發現我們的家僅僅隔著一條街,中學時期也是同校同學,但是我們現在才認識彼此。或許是同鄉的關係,我和伊森絡的特別快。奧斯汀則是土生土長的紐約人,上東區的公子哥,他原本能讀哈佛,但是他父母不捨得他離開太遠。他在商學院讀書,用教授的話來說,簡直前途無量。
而盧卡斯,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家地下酒吧的演出時,那個搖滾樂隊現在已經上了《滾石》的封面,但在當時還是一個只能接地下演出的小樂隊。我在舞池裡見到盧卡斯,他當在最前排,手裡捧著一杯啤酒,隨著鼓點搖頭晃腦。那個時候我以為他是藝學院的學生,畢竟只有那裡的學生可以那麼好看,那麼有吸引力。塞繆爾把我介紹給他,音樂聲太大,他一度聽不清我的名字。
幾次通失敗以後他把我攬到邊,大喊道:先別管名字了,我們跳舞吧!
那是我第一次看現場演出,還是搖滾樂隊。演出結束後每個人都大汗淋漓,盧卡斯說要請我們喝酒。我才知道原來有人在酒吧喝酒是不用付錢的,盧卡斯是酒吧的明星,這裡的男人人都喜歡他,誰都願意為他買酒,不久之後的我也是這樣。
盧卡斯親暱地攬著我的脖子,“克里斯托弗,”他的聲音有些低沈,和他年輕漂亮的臉蛋不太搭,但是很好聽,“你不介意我你克里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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