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歡喜的藝考生:當導演,捧青梅_第1176章 誰家好人在車上裝監控(1)

作者:喜歡橙子的菠蘿·1個月前

事到如今已經不是徐彬能夠自行理的了,連警察都只能例行批評教育,就算對方被徐彬給逮著,也不可能主承認犯罪事實。

“雖然我對你們臺對劇組的掌控力極度懷疑,但,這件事還只能由你們臺裡出面解決,現在是法治社會了,你知道,倒賣資訊的人也知道,只要對方咬死自己是無辜,你就拿他沒有任何辦法,總不能找人把他打一頓。”

接著,陳錦年看向楊誠。

“叔,咱們走正常途徑,先不追究洩的人,以合同違約的名義給製作中心下律師函,他們把人查不出來,查不出來就起訴他們,我就不信了,一家存在幾十年的省直屬事業單位,連這點小事都搞不定。”

這番話讓車裡的人都沉默了。

陳錦年出的這招不能說沒用,就是有點過於簡單暴了,和老師家長的行為邏輯幾乎一樣,老師不能罰學生,難道就不能讓家長手打孩子嗎。

只要家長還在乎點面子,不想被老師天天到學校裡訓,那孩子的這頓打就絕對逃不了。

“可以是可以,只不過律師函的沒有法律效率,只是一種正式的法律文書,大型的企事業單位都有專門負責理律師函的人,只是一份律師函的話,可能沒辦法在短時間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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