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隨軍日常【完結】_第70頁 與戶口本相比(1)

作者:八毛和肥崽·28天前

與戶口本相比,紙張卷的手實好比老太太的裹腳布,主打一個長…

還有排在明之前的那個行商,人家不是來上戶口的,而是來辦遠途需要的份證明—一種統稱為公驗的文書。

平民百姓們不論因何緣故,但凡離開戶籍所在地,每經過一座城池關卡都需要核驗份,包括所帶的奴僕牛馬資產,均要賬實相符,不得有出

比如做赴任的“告”,民兵開拔的“總歷”,驛站獨有的“符券”……而百姓白丁的‘份證’即能簡單證明是良民、有籍貫、來路正當的文書,“過所”。

一般像明這種的上戶口,往往是由族中牽頭,族老作保,將一應材料寫牒文,然後上給里正核實況。

如果屬實由里正簽名後往所在的縣衙或府衙送去,由縣尉稽核通過後再往州郡一級上報。

而明作為城裡人,免了縣尉的這一道手續,直接可由府衙的戶曹稽核批示,簽字蓋章。

只能說長安作為唐朝的帝都,吏員素質也比小地方的要高,辦事也不那麼死板苛刻,非得走宗族—里正—府衙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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