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軌失溫_第1章 我呀,離婚了(1)

作者:青禾吉音·1個月前

“離婚冷靜期30天屆滿且雙方無異議,需在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共同到場申請,才能領取離婚證。如果沒問題就簽字吧。”

漁接過那張薄紙,一氣呵寫下自己的名字。

從民政局出來,長吐一口氣,心裡空落落的,像被走了所有力氣。

看著前面那個拔冷峻的背影。

從十八歲海城沙灘被他救下,到大學校園裡見他替師授課一眼心悄悄暗了這位海城霍九爺六年,最終替姐聯姻嫁霍家。

婚後三年,滿心歡喜,總覺得能守得雲開見月明,讓這個大六歲的男人上自己。

可他對待婚姻像義務。

他那位世家妹妹那日跟人的對話,更是所有期待的最後一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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