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新明_第20章 大弊(中)(1)

作者:摩碣·1個月前

被這起居注一打岔,張居正迅速收拾了懷,兩人仍歸座。

張居正道:“既然皇上已經看了臣的《便宜六事》,臣之治政之道盡在其中矣。”

朱翊鈞道:“然當務之急者為何?”

張居正道從袖中出一本奏章,又跪地啟奏道:“此為臣行第一事也!”

朱翊鈞接過來看時,奏章抬頭上寫著名稱,為《請稽查章奏隨事考以修實政疏》。正是後世簡稱之為《考法》的東東。

嗯,漂亮的館閣

法是張居正得大名的關鍵政策,影響深遠。後世的你我其實都籠罩在該法的影之下。該法雖然簡單,但確實及到一點破解治迴圈的皮

簡單說來就是:凡六部、都察院將各類奏章及聖旨,轉給各衙門或地方,六科都記上帳,到期予以登出。所有公文、公事分門別類,都規定了辦理時限,如有耽擱拖延,半年總結的時候必須講明原委,再次考核之後還沒完,必加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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