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新明_第四百零四章 罷相(下)(2)

作者:摩碣·1個月前

因為張四維避位待堪,潘晟繼續做閣臨時負責人。彈劾張四維的奏章從通政司上來,潘晟不能黃,只能原樣送到廷。廷同樣不能批紅,於是溜溜一本就到了朱翊鈞案頭。

朱翊鈞頭疼半天,只好將奏本留中。同時派出,帶著禮留張四維——沒辦法,曹一夔太蠢,現如今只能先留。

在此期間,潘晟這呆瓜竟然福至心靈做了一件妙事:他臨時召集閣會議,將此本奏章傳閱了一遍。作為閣的臨時負責人,他這麼做也無可厚非——如此重大政治事件,閣中人還是要通氣的嘛。

小會一開,大夥兒都明白了潘晟的意思:大家想上進的,想打擊晉黨安排人的,併肩子上啊。曹一夔是山西道史,聽說是張四維的人。被自己人捅了一刀,說明曹一夔是某人暗子啊。人家將暗子都用上了,其他人也不能幹看著不是?

對於潘晟本人來說,次輔王國歲數在那擺著,肯定不能再幹了。要論資排輩,恰好到自己。但變法大詔規定,總理大臣需要廷推——這不是潘晟能夠左右的。含意思很明白,總理大臣一定不是論資排輩能當的。

潘晟這邊患得患失,閣其他人也有的蠢蠢。既然曹一夔開了第一炮,跟風而上還是簡單的。於是這邊皇帝留張四維,那邊炮火連天——曹一夔倒也不算做無用功,按軍事語來說,他這頭一本屬於“校”。

對於張四維來說,皇帝留給他賺了些面子。但他心卻完全確定,皇帝並不想繼續用他。否則與留相配套的,應該是立即將曹一夔理了。要麼罷他的,要麼將之發配,絕不應該是將奏本留中,然後不疼不的“留”自己。

果不其然,曹一夔沒有立即遭滅頂之災,帶了一大批史言對張四維群起而攻。如果兩年前的張四維,勢必要寫幾篇“謝罪”奏章為自己答辯。但如今的他,連逢大變下早已心力憔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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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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