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新明_第四百零三十章 南巡(七)(2)

作者:摩碣·1個月前

孔尚賢從此消停了,孔貞教因皇帝撐腰,反倒囂張起來,這些年孔府中人謹小慎微,唯恐被他捉了錯去。

在朱翊鈞掌權大變法之前,明代的系是很有意思的,不能用後世的思維去理解。

若按後世人理解,巡管著知府、知府管著知縣,一級對一級負責,中央朝廷如臂使指。

實際上不然,對於每個縣轄區來說,除了皇帝,縣令最大——因為縣令和巡的權力來源一樣,都是皇帝親自任命的。所謂只有分工不同,沒有職高低,這是明代理政務時必須考慮的現實。否則,七品給事中也不能讓閣老都忌憚。

知府對縣政只有協調、指導的權力,並無實際管轄權。從員只對權力來源負責的角度來說,縣令不聽知府的,知府並沒有好辦法。他頂多上奏參劾知縣,皇帝聽不聽兩說——與後世縣長選退要經過市委完全不同。

聰明些的皇帝一般都支援大的。當然也有例外,這就是強項令所在多有的本質原因。

變法之後實施了“火耗歸公”,這才從財權角度加強了巡和知府的權力。加上上級府可以在司法案件上折騰知縣,政令下達的阻礙才降低到一個可以接的程度。

總之,在縣令立得住的地方,衍聖公這樣的公爵,也得伏縣令管——這就是“破家縣令”產生的制原因。孔貞教得到了朝廷的支援,衍聖公就老實多了。

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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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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