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界造高達之遺產_第1081章 尼特羅條約(2)

作者:豪豪寫小說·27天前

第四條:阿瓦隆帝國以後和太系各國貿易做生意都必須用天翼帝國幣來結算。

第五條:阿瓦隆帝國各地若是建造星門,其擁有和管理權都屬於天翼帝國,以及星門的守軍由天翼帝國來安排。

第六條:阿瓦隆帝國所擁有的領域,除了行政星之外,不管是恆星還是其他的星球或者衛星,天翼帝國擁有優先開發權,以及承認天翼帝國合法擁有。

第七條:阿瓦隆帝國每一年的GDP,至出5%作為天翼帝國的年貢。

第八條:阿瓦隆帝國每一年的GDP必須至出3%,給予天翼帝國軍作為費用。

第九條:阿瓦隆帝國的國防GDP,非戰時不得超過1.5%,戰時不得超過5%。

第十條:阿瓦隆帝國任何出口給太系的任何一個國家產品,必須出產品稅給予該國,產品稅是按照該產品的價格的10%。

第十一條:太系各國出口給阿瓦隆帝國的任何產品,阿瓦隆帝國不得有任何的關稅貿易稅等等,必須將所有的產品進行免稅。

貿

使使

%20505%3

簿貿

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