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瑁大帝,大唐中興傳奇_第278章 海納百川共揚帆(2)

作者:又一口田·28天前

哈曼看著那兩樣杯子,又看了看周圍商會代表們期待的眼神,沉默片刻,忽然笑了:“李盟主說的是。我們來大唐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結仇。這約章,我飛鷹商會簽了。”

訊息傳到西市,商戶們都鬆了口氣。百草堂的香料不再降價,卻在包裝上印了“可藥”的字樣,註明與波斯香料的區別;百藝堂真的和飛鷹商會合作,做出了“琉璃底玻璃盞”,一上市就被搶購一空,沈萬山拿著新賺的銀子,笑得鬍子都翹了起來:“這就‘各取所長’,比單打獨鬥強多了!”

可合作的路並非一帆風順。沒過多久,新羅海舶社就來告狀,說他們運的人參被人換了蘿蔔乾,懷疑是聯盟的護商隊監守自盜。趙部頭查了三日,才發現是幾個地冒充弟子作案,當即把人綁了送,還賠償了海舶社的損失。

“得有個共同的監督。”李瑁在第二次商會聯席會議上說,“就‘公平棧’,由聯盟和各商會各出一人當棧監,專門理糾紛、查驗貨。誰要是壞了規矩,棧裡有賬,按約章置。”

公平棧就設在西市碼頭旁,門楣上掛著“誠信為本”的匾額。裡面擺著各族的度量衡,有大唐的尺、波斯的秤、新羅的鬥,旁邊放著“驗質手冊”,詳細記載著香料、琉璃、綢的鑑別方法——這些都是義學的年們幫忙整理的,他們把課堂上學的商業知識、地理常識都用了進去,連哈曼都誇“比老商客還懂行”。

一次,飛鷹商會的琉璃運到碼頭,驗質時發現有三是殘次品。按約章該罰沒,哈曼卻急得滿頭汗:“這批貨是新手押運的,路上顛簸壞了,能不能通融一次?”

李瑁卻指著棧裡的匾額:“規矩不能破,但人可以有。罰沒的殘次品,我們不銷燬,讓百藝堂的工匠看看能不能改造小擺件,賣了錢分你們一半,就當是個學費。”

哈曼又驚又喜,握著李瑁的手說:“李盟主既守規矩,又留餘地,難怪大唐江湖能這麼興旺。以後飛鷹商會的商路,任憑聯盟的護商隊通行,分文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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