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瑁大帝,大唐中興傳奇_第199章 固本培元 策定長遠(1)

作者:又一口田·1個月前

長安的殘雪還凝在朱雀大街的磚裡,李瑁踏著薄冰走進崇業坊的別院時,簷角的冰稜正往下滴水,在青石板上砸出一個個小坑。這別院是他平日議事的地方,今日卻比往常熱鬧——大理寺的推事、戶部的清吏、國子監的博士、教坊司的班主,連匯通號的賬房先生都來了,人人臉上帶著凝重,案上堆疊的卷宗像一座座小山,得人不過氣。

“諸位都看過江南送來的卷宗了?”李瑁解下沾著寒氣的披風,隨手遞給侍從,目掃過眾人,“七百三十份‘活典’地契,背後是三百戶流離失所的農戶;蘇州通判張全與糧商王元寶勾結,一月強佔良田千畝;更有甚者,用‘米湯字’寫附加條款,連農戶的祖墳地都要算計。再放任下去,用不了三年,天下良田盡富商之手,百姓無田可耕,國本搖只在旦夕。”

之是大理寺的老推事,此刻正用指尖敲著一份地契:“這是湖州李二狗的契約,正面寫‘典地三畝,月息三分’,背面用米湯寫著‘逾期不贖,田宅連同勞力一併歸典主’。李二狗還不上錢,不僅地沒了,連人都被王元寶抓去當長工,至今還在他家的莊園裡做牛做馬。”他從卷宗裡出一張畫,是個孩用炭筆描的——歪歪扭扭的人被鎖鏈拴著,旁邊站著個戴帽的,手裡揚著鞭子,“這是李二狗的小兒子畫的,託人帶給我的。”

戶部清吏魏叔玉嘆了口氣,攤開江南的土地賬冊:“自貞觀均田制鬆,土地流轉本就失了規範。富商鑽‘典地’的空子,地方要麼貪墨要麼縱容,才讓這毒瘤瘋長。去年江南的秋糧,有三本該倉,如今全了王元寶這樣的人家的私產。我查了稅冊,那些被兼併的土地,今年的稅銀了兩千貫,再這麼下去,連軍餉都快發不出了。”

李瑁的指節得發白:“當務之急,是先把被奪走的土地還回去。嚴推事,你帶大理寺的人即刻南下,所有‘米湯契’‘息契’一律作廢,用脅迫手段奪地的,按‘盜賣田’治罪,家產查抄後分給失地農戶。記得帶上《典地陷阱識別指南》——那是我讓算學館的學生編的,把‘月息三分’怎麼變‘三個月翻一倍’畫了圖表,農戶一看就懂。”

“我這就。”嚴之起時,腰間的佩刀撞在案上,發出清脆的響聲,“我帶了五十個幹人手,都是沒家的小夥子,不怕得罪人。匯通號的賬房也答應配合,他們的飛錢票上記著每筆土地易的明細,王元寶上個月過匯通號轉了十二筆錢,收款的都是蘇州府的小吏,一查一個準。”

追討不夠,得定規矩。”魏叔玉推過一本《土地新規草案》,上面滿了黃紙條,“我草擬了三條:一、典地期限不得超過三年,月息不得過一分,逾期不贖由府收回,再分與無地農戶;二、富商佔田不得過千畝,違者田產充公;三、百姓永業田,非遇天災人禍不得典賣,違者治罪。”他指著其中一條,“尤其要寫明‘勞力不得典賣’,王元寶敢把李二狗當牲口使喚,就是鑽了沒明說的空子。”

李瑁拿起筆,在“府收回”西字旁添了句:“收回的土地由州府造冊,優先分給失地農戶,每戶不得超過三十畝,領田者需立‘耕織狀’,保證不拋荒、不私典,違者收回重分。”他頓了頓,目掃過眾人,“還要設‘土地巡查使’,從寒門進士裡選清白正首者,每州二人,一月一報地籍變。巡查使可查地方賬冊,核農戶戶籍,發現商勾結,無需奏請即可鎖拿。”

使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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