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姐的婚約_第40章 沈家(1)

作者:月下三姑娘·26天前

第40章 沈家地被抓的第二天,沈荷去了巡捕房。

劉巡捕把案卷給看了,頭和幾個地的口供,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領頭的劉大彪,是十六鋪碼頭的閒散人員,收了人錢財來砸店。

給錢的人姓柳,住在南市泰安巷十六號。劉巡捕帶人去過泰安巷,人已經跑了,但左右鄰居都指認,那間宅子是柳則衍的。

沈荷把口供抄了一份,疊好,放進手包裡。

“劉巡捕,這份口供,我能用嗎?”

劉巡捕猶豫了一下:“案卷不能帶走,抄本你拿著。但醜話說在前面,柳則衍沒抓到,這個案子暫時結不了。你拿這個抄本,告不了柳曼榮。”

“我知道。”沈荷說,“我不告。我有別的用。”

謝過劉巡捕,出了巡捕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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