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夢神大涅盤_第114章 【利用價值】(2)

作者:劍道塵心·27天前

銷售主管這個職位,其實沒什麼技含量,上的責任也不重,更像是表彰優秀銷售員的一個榮譽頭銜。當然,如果想在海公司不斷進步,這個頭銜還是相當有用的。陸筱蓉便是因為擔任了這個職位,才有資格參加這一次的中高管崗位競聘。

莫凡當然並不在乎這個頭銜,他就沒想在海公司一直混下去。但如果放在平時,他也不會拒絕。且不主管的待遇要比銷售員好上一些,最重要的是擁有一間獨立辦公室,這顯然要比坐在銷售大廳裡強,做一些私人質的事時不用擔心被打擾。

不過林若熙讓他在這個時候做主管,當然是含有特殊目的。在接下來的銷售部大整頓中,別的主管肯定會為了自利益,與銷售員站在一條戰線上。而他卻要和沈太安這種貨“狼狽為”,充當黑心老闆的爪牙,聯手打銷售員的反彈,清理掉一切不和諧分子。

任何一個正常人都討厭無謂的麻煩,主要是因為付出和收益不匹配。如果這二者的比例關係能夠讓人滿意,其實很多人都不會拒絕麻煩。

莫凡不想當那勞什子銷售總監,便是由於這個原因。可若是退上一步,只做銷售主管的話,他覺得這個結果也不是不可以接

因為做主管顯然要比做銷售總監麻煩得多,而且有沈太安這個存在,絕大部分火力都會被其所吸引,就算有些許旁落,料想也無大礙。

於是談話的最後二人算是達了妥協,莫凡同意當銷售主管,在職權範圍配合公司這一次的整頓工作。當然,有些話二人沒有明,心照不宣罷了。

從林若熙辦公室出來,莫凡想想又覺得有點鬧心。雖然這個結果能夠接,但終究是多了許多麻煩。而且恐怕從一開始,林若熙就沒指他會同意做銷售總監,這個職位早就給沈太安預備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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