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難尋_第四十四章 雨水(1)

作者:付言雪·2天前

第四十四章雨水

雨水那天,衍城下了一場細的倒春寒。沈恣在老城區那棟二層小樓裡,把留下的信從牛皮紙信封裡出來,又看了一遍。信紙上那句“如果有人替你,你就讓他。不是。是信任”已經被看了很多遍,每次看完都會把信紙摺好,放回信封,和那方巾放在同一個屜裡。今天沒有折。把信紙攤開放在書桌上,從筆筒裡出一支鉛筆,在信紙背面寫了一行字:“,我現在有人替我了。他祁循。”

寫完把鉛筆放回筆筒,信紙疊好放回信封,站起來去廚房倒水。路過視窗的時候,看見巷口那盞編號013的路燈在雨霧裡亮著。春天的天黑得比冬天晚了一些,但雨天天暗得早,燈已經提前亮了。

手機在桌上震了一下。拿起來,是沈志謙的微信訊息,只有一張圖片。點開,是一份沈氏集團部檔案的掃描件,標題寫著“關於沈氏子品牌專案後續合作的說明”。往下,看到檔案末尾有一段用紅框標出的條款——“設計合作方祁氏獨立工作室沈恣士已完全部施工圖付,專案進開業籌備階段。原定由沈氏集團品牌部統籌的開業宣傳活,即日起由第三方公關公司獨立執行。品牌部不再介。”落款是沈志謙的簽名,日期是今天。

沈恣看著那段被紅框標出的條款。品牌部是後媽的地盤。沈志謙把開業宣傳從品牌部手裡出來,給了第三方。他沒有跟商量,沒有提前通知,甚至沒有在微信裡多說一個字。他只是發了一張掃描件。

給他回了兩個字:“收到。”他秒讀,但沒有回覆。靠在窗邊,看著巷口那盞燈在雨霧裡明明滅滅。

與此同時,祁循坐在祁氏集團頂樓的會議室裡,面前是一份剛被法務部退回的合作意向書。意向書的甲方是沈氏集團的競爭對手,乙方是一家獨立公關公司。但這份意向書之所以被退回,不是因為條款有問題,而是因為祁循在終審時用鉛筆在意向書最後一頁的空白寫了一行字:“該公關公司曾僱於沈氏集團品牌部負責人私人關係網路。建議暫緩。”

法務總監看了那行鉛筆字,沉默了片刻,然後把意向書合上,說:“那就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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