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林中雪_第460章 疑點重重的車禍(2)

作者:炒扎粉加肉·2024-03-31

但是已經是來不及了……

就是因為這件事,司機不肇事而且逃逸,現在已經在看/守/所裡面了,之後是會判刑的。

不過這件事一開始是被當作普通的通事故來對待的,因為原則上來講城南郊外就是大農村,有廣袤的農田,還有各式各樣的平房,那裡面的巷子口就正對著馬路,而且當時是晚上,那附近還沒有什麼路燈,所以發生通事故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因為騎著腳踏車在夜間,而腳踏車又沒有燈,以至於在出巷口的時候如果車速過快,這樣的意外的確會發生。

然而,同樣的只是這樣的案件,落到幾人眼裡面,並非先為主,就已經覺得不大對勁了。

“首先就是死者……死者似乎有著每天晚上騎行鍛鍊的習慣,而他每天晚上都會經過那個巷子口,他的行為並不是一件孤立行為,而是一件可以被預測的行為。”

一說,常樂點點頭明白了意思,說道:“你是說,肇事司機蹲點蹲了他幾天,然後那天提前看好,隨後偽裝意外,其實就是想直接撞死他?”

這是很理所當然的想法,畢竟同樣是殺人,用刀子殺死別人,和開車撞死別人,這是完全不同的罰方式,前者起步死緩,而後者有可能多賠點錢連坐牢也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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