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亦歡許長安_第172章 溫亦歡轉頭看向許長安(1)

作者:再吃一顆蘋果·2024-04-01

溫亦歡轉頭看向許長安,投向求救的目

許長安這才開口,“《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造事實誹謗他人,節嚴重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話一齣口,這生臉唰就發白了,然而許長安依然冷靜的再次開口,“《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藏住所、財,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節嚴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說,我說。”聽完許長安這兩句話,生嚇得立馬改口。

“是俞晴,是我們報社的金牌記者。某一次我在上班時間碼字被看見了,問我是不是很喜歡寫小說,我說是,可是我寫的太垃圾了,沒有編輯社會要。然後就給我想了一個法子,讓我能夠被編輯看上。”

“剛開始我是不敢的,這種抄襲如果被發現,我就全完了。可是說只要我先發宣告,就一定會偏向於我。到時候我不僅有了名氣,也有了讀者。我沒忍住答應了,我找到書店店員許意,沒想到意料之外的順利,我把小說改了一點點,然後編輯傳送過去,沒想到很快就被看中籤約,甚至不斷有讀者點選閱讀,還不斷鼓勵我加油。”

“我很快被這種優越包圍。其實我沒想著要發微博說這事,我寧願沒有人發現。可是不知道是誰發出了那個微博,說我們寫的小說相似。我很慌,找到俞晴,就讓我先發出了宣告,甚至按照所說的,先於你更文。”

這個從靈的一字不的把實全部告訴出來,著杯子的手蒼白有力。

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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