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恆慕淺淺_第169章 這合同,慕氏不簽!(1)

作者:一夕煙雨·2024-04-08

在國,無論是品藥材還是原料,都需要經過藥監部門的認證登記才可以對外銷售。

如果沒有經過登記,就是在走私。

走私本就屬於違法行為,更何況是藥品走私,一旦被發現,懲罰將會很嚴重。

現在徐沛這幅樣子,秦恆已經斷定,他這批藥材,絕對沒有報備過。

這一刻,秦恆便明白為何這個徐沛要分慕氏三利潤了。

因為走私藥材,是屬於違法行為,而且價值億元的藥材,數量絕對很多。

這麼多的走私藥品,一旦被查,就算是京都大佬的子弟,都會被繩之以法。

徐沛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不敢自己組建銷售公司,而是想以慕氏集團為背鍋件,去販賣這些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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