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鄭和下西洋_第203章 成婚(1)

作者:半包軟白沙·2024-04-21

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堂而皇之的納妾的,《大明律》明確規定,世子郡王選婚之後,二十五歲,嫡配無出,啟親王轉奏長史司,仍申呈巡按史核實奏,於良家選娶二人,以後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則止於二妾;至三十歲,復無出,方許仍前奏,選足四妾。長子及將軍、中尉選婚之後,年三十歲,嫡配無出,照例奏,選娶一人,以後不拘嫡庶,如有生子,則止於一妾;至三十五復無出,方許仍前奏。長子及將軍娶足三妾,中尉娶足二妾。至於庶人,必年四十以上無子,方許奏選一妾”

馬恩娶蘇瑾,可是在濟南出了婚契的,沒錯,在大明朝,聘則為妻,奔則為妾,哪怕是納妾,也得出婚契,至於正式娶妻,出的則就是婚書了。也就是說,以馬恩眼下的份,一妻一妾已經就是極限了,再多,可就有些違制了。

眼下蘇瑾進了門,好歹還有一個名分,而懷六甲的娜澤,卻名分都沒有,這也難怪娜澤有點酸溜溜的了。不要以為娜澤還是當初從苗寨出來的懵懂子,就是在懵懂的人,對於自己的婚姻大事,也會關心,這種關心足夠可以讓他們在極短的時間裡,從一個對大明律一無所知的子,變一個婚姻專家。

馬恩欠一個名分。

當然,以馬恩和娜澤的,他不覺得娶娜澤還有什麼問題,更別說娜澤眼下懷著他的子嗣,就算是奉子親,這也再拖欠不得了,總不等到誕了麟兒之後兩人再拜堂親吧,那也太不統了。

所以,當馬恩回到莊子不到三天,莊子裡就陷了歡樂的海洋,每一個人都在為自己老爺和夫人的大婚喜氣洋洋的。馬恩去了鎮司衙門,遞完了公文,就開始一頭扎進自己的終生大事的準備當中去了。

喜帖一張張的飛出去,馬恩這才發現,原來,自己在這裡居然認識這麼多人,有資格來莊子裡吃喜酒的,隨便掐指算算,也有好幾百號人。

衛自己的頂頭上司雖然不一定拉,但是帖子肯定是要發一張的,至於自己那班老屬下自然也是要發帖子的,還有自己以前轄區有些的老街坊,嗯,也不能忘記。雖然這個百戶的銜頭自己仍然掛著,但是,很明顯,自己不可能再去統領這個百戶了,一個蘿蔔一個坑,半年的時間,足夠發生很多的事了。無論是甄不為還是錢小六,都有資格有能力當這個百戶,眼下他們只等這馬恩點頭,便要發力爭奪這個位置了。

調

鹿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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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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