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此時,埋伏在一旁的民警武頌文突然大喊一聲:“李向!”趁他愣神的瞬間,武頌文箭步上前,一記迅猛的勾拳直接將李向打翻在地。
其他偵查員迅速合圍,一副鋥亮的手銬瞬間鎖住了他的雙手。李向不甘心落網,拼命掙扎反抗,可在訓練有素的民警面前,所有反抗都了徒勞,最終被徹底控制。
李向落網後,面對警方的審訊和確鑿的證據,經過一番徒勞的狡辯,最終如實供述了“12·30”特大搶劫案的全部經過,同時供出另外三名同夥:廖國奎、馬春明,還有一名份不明的男子,是廖國奎的朋友。
專案組立刻據李向的供述,核查同夥份:廖國奎,男,30歲,隆回縣北山鄉北山村十組農民;馬春明,男,33歲,隆回縣北山鄉北山村三組農民。兩名嫌犯份明確,捉拿廖國奎、馬春明,為案件偵破的最後衝刺。
7月26日,專案組召開急頭會,結合兩名嫌犯的格特點,制定了一套捕計策。
專案組故意在李向的老家北山鄉散佈訊息,稱“李向在外販賣鋼珠槍,在桃花坪出售時被隆回公安局查獲,只要按時罰款就能放人”,並放出7月27日下午是款最後期限的訊息,利用兩人與李向的,引他們主現。
訊息傳開後,北山鄉村民議論紛紛,廖國奎和馬春明果然信以為真,一心想著幫李向罰款贖人。
7月27日下午2時50分,一輛托車疾馳至隆回縣刑警大隊樓下,戛然而止,車上下來兩個年輕人,徑直走進大廳,開口便問:“我們幫李向罰款,該去哪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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