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斯對飛馳而過的風景沒什麼心思欣賞。如果他不是以逃亡的份,穿越這片平原的旅程,對他來說肯定是一次奇妙的驗。
這個國家木材資源極其富,他到都能看到工人們在勞作。每次看到男人穿著皮夾克,他都會再次到震撼。對他來說,皮夾克和工裝就是同義詞,而且很可能這輩子都會是這樣。
飢的覺愈發強烈。頭兩天還能勉強忍,但之後他的肚子就開始咕咕,伏特加本騙不了肚子。沒辦法,如果不想死,他就得。食不算,再說,他本不在乎。他要活下去。
於是,每到夜晚,當眾人都沉沉睡去,威爾斯便會穿過車廂,翻找乘客們的揹包,喝幾口別人瓶子裡的水,再往口袋裡塞上小塊麵包,以便之後回到廁所旁睡覺的地方,慢慢地咀嚼。要是接下來每天都能像現在這般順利,他就心滿意足了。
為防萬一,威爾斯每隔一晚才出去找吃的。如此一來,他就能避免被那些可能已察覺到東西變的人發現。他希大家把食的失蹤當作偶然事件。他也注意不兩次從同一個乘客那裡下手。反正他每次的量都不多,僅僅是為了緩解極度的飢。
白天,威爾斯就待在站臺上、踏板上,或者車頂上。不止一次,其他逃票的人想跟他搭話,可他通常裝醉或者裝聾,聲氣地擺擺手,退到一邊,還低聲咆哮著。那些人的綽號他倒是聽過不,有些能聽懂,大多數卻不明白。
然後,一天晚上,事發生了。今天他得找些食來填飽肚子。儘管他神頭還不錯,但飢實在難以忍,胃可不會被煙味糊弄過去。
似乎所有人都睡了,但威爾斯還是不敢貿然行。他沿著過道來回走了兩圈,仔細打量著每一位乘客。大家都睡得正香,鼾聲此起彼伏。機會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人。兩位戴著羊皮帽、穿配有飾和匕首的俄羅斯老人引起了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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