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公傳奇_第304章 濟公救度契兄弟(1)

作者:王鍾亭·9個月前

話表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在位的洪武初年,令其賣茶之地宣課司,收稅三十分之一。

洪武四年(1371年)十二月十一日,戶部奏報,陝西漢中府金州、石泉、漢、平利、西鄉等縣諸有茶園四十五頃七十二畝,茶八十六萬四千零五十八株,每十株取其一;民所收茶,給錢收買;無戶茶園,以漢中府守城軍士薅培,及時採摘,以十分為率,取其八,軍收其二。每五十斤為一包,二包為一引,令有司收貯,與西番西番易馬。明太祖皇帝朱元璋予以批准。

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二十日,明太祖皇帝朱元璋與心腹大臣劉伯溫商量之後,制定了武選之法:凡申調、襲替,或因事復職及現缺員應選的,先審取從軍歷履,送至府,府參對黃歸附年月、徵克地方、升轉衛所及流世襲等,若相同無誤,即送皇帝請旨除授;若奉皇帝特旨升遷的,隨將欽與職名及流世襲升轉之由,再送皇帝升選,仍照選簿條寫榜文,次日奏,將選過員看畢抄錄給符,立限到任。附寫黃與正黃流號合同,請寶鈐記。正黃送銅櫃收貯,外黃亦由府收掌;遇有升調、襲替續附如前襲替之例。凡武亡故、老疾、徵傷,以嫡長男承襲;嫡長男有故,即嫡長孫承襲;無嫡長子孫,或嫡庶子孫俱無,方許應繼弟侄。若子孫俱,或母老妻存者,並優給其家,待子孫人,方令襲職。若母老妻存、無子孫弟侄的,亦優給其家。其總旗、小旗有缺,選年深壯勇軍士充任。

洪武五年(1372年)正月二十二日,明太祖皇帝朱元璋在武樓與諸位將士談論邊關之事宜,籌劃良策。

徐達說:“今天下大定,百姓已安,北兵相繼歸附,只有擴廓帖木兒出沒邊境,今又遁居和林。我願率兵將其剿滅。”元璋說:“擴廓帖木兒是沙漠窮寇,終該滅絕。但其敗亡之眾,遠絕漠,以死自衛,困猶鬥。可姑且置之不理。”徐達等又說:“擴廓帖木兒狡猾詐,使其在終必為患,不如遣兵剿滅,永清沙漠。”

明太祖皇帝朱元璋問道:“你們決意剿滅,需多兵馬?”

徐達答:“十萬。”

明太祖皇帝朱元璋說:“給你們十五萬兵馬,分三道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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