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遊戲:官場生涯_第1938章 明確的時間通牒(2)

作者:麋鹿的腳·2個月前

“張律師,各位,坐。”胡副支隊長指了指辦公室裡的沙發,自己則坐回寬大的辦公椅後,微微後仰,帶著一種審視的姿態。

“你們的來意,我們都清楚了。武彩等人的案子,是我們市局督辦的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目前正在全力偵查中。所有法律程式,我們都是嚴格依法依規進行的。”

張紹衡沒有坐,他站在辦公室中央,與胡副支隊長隔桌相對,氣勢上毫不落下風。

“胡支隊長,我們正是來了解,貴局是依據什麼法律程式,將我的當事人羈押至今的?”

張紹衡開門見山,“們是何時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涉嫌的罪名是什麼?立案決定書編號是多?刑事拘留後,是經過了檢察院批准逮捕,還是變更了強制措施?如果已經批准逮捕,請出示逮捕證。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仍未提請逮捕,請說明理由。”

一連串專業、的問題,直接指向偵查程式的核心。胡副支隊長的眉頭皺了起來,對方顯然有備而來,問的都是關鍵點。

“案件還在偵查,有些細節不便。”胡副支隊長用上了標準的擋箭牌,“涉及商業秘和偵查秘,希你們理解。”

“我們理解偵查工作的保。”陳啟明律師上前一步“但據《刑事訴訟法》,拘留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通知家屬,無法通知的除外。我的當事人被帶走數日,家屬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這作何解釋?是‘無法通知’,還是貴局工作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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