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帝國興亡史_第49章 縱論君子(1)

作者:海歷·10個月前

隨著翰林院盜竊案的最終定,範諷算是福大命大逃過了一劫,可心懷怨憤的他這時候偏偏要作死耍一回子。按大宋律,範諷這時候本應該繼續待在應天府等待朝廷對他的最終理結果,但他竟然在朝廷的公文下發之前便吹鬍子瞪眼地跑去兗州赴任。在範諷看來,我曾經為朝廷的頂級高,如今了點委屈難道還不允許我耍回小子嗎?可是,他的這種行為也就此被呂夷簡抓住了小辮子——公然藐視朝廷。犯下此等重罪,範諷還能有什麼好下場嗎?

這起案件最後的理結果如下:範諷被責降為武昌軍行軍司馬且不得簽署公事,龐籍被責授為太常博士、知臨江軍。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理決定是趙禎和宰相呂夷簡以及參知政事宋綬一起商量過後所共同做出的。李迪作為首相,為何沒有召他來商議此事呢?原因就在於他和範諷是至且是姻親。

這一天,李迪驗了一把當年丁謂的,皇帝召集重臣商決要事,可他作為首相卻被排除在外。惶恐之下,李迪也知道自己這次是攤上大事了,他只好回家待罪。

果不其然,第二天李迪等來了他的罷詔書。在他的罷相制裡面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姻聯之,險詐相朋, 靡先事而上言,頗為臣而有。這也就是說,趙禎認為他明知道範諷作犯科卻因為二人之間的私人關係而有意袒護範諷且對皇帝陛下不老實。

李迪先是被貶為刑部尚書、知亳州,幾天後又被改知相州。但是,趙禎念及彼此間曾經的師生之又不願將李迪趕出京城,於是他又改授李迪為資政殿大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李迪不但留在了京城,而且上朝的時候還位列三司使之上。

也是直到這個時候李迪才知道範諷一案中頂在龐籍後的那個大傢伙原來竟然是呂夷簡。李迪由此而大怒,想當初他可是敢於把權傾一時的丁謂追著打的狠人,既然你呂夷簡為了能在中書省大權獨攬而幹出這麼卑劣的事,那麼他李迪當然要報復。

被憤怒衝昏了頭的李迪也像範諷那樣作死了一回,他上奏指控呂夷簡私下裡結親王趙元儼,另外還指控呂夷簡為其門下的一個名惠清的僧人謀取職。呂夷簡當即否認這些指控並請求由專人徹查此事,趙禎准奏,但最後主審認為呂夷簡與趙元儼之間只是一些很正常的私人往,二人並無違規逾矩之事。至於惠清和尚這事就更是李迪犯了糊塗,因為調查此案的員發現中書省給惠清和尚的委任狀竟然是由李迪自己簽署的,呂夷簡那天本就沒上班。

使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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