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帝國興亡史_第106章 橫生枝節(2)

作者:海歷·10個月前

朝廷給富弼加也就意味著宋朝和遼國在結親或增歲幣一事上已經達了共識,但有鑑於遼國人還未做出正式的選擇,所以兩國這一次的和平誓書就得寫兩份,一份是關於結親,一份是關於增幣。但是,趙禎此時又有了新想法,他的這個想法與增幣有關,那就是如果要增幣就是每年在原有三十萬貫的基礎上再增加十萬貫,但如果遼國能夠勸說李元昊改邪歸正重新臣服宋朝,那麼增幣的數量就是二十萬貫。如此一來,誓書就得寫三份。

呂夷簡向富弼傳達了趙禎的口諭:“如果遼國選擇結親就不會有增幣的條款,但如果選擇增幣就不結親,而且增幣的方案有兩種,一種是沒有附加條款的十萬貫,一種就是幫忙勸說李元昊向宋朝稱臣,遼國如果能夠完此事,每年的歲幣增量就是二十萬貫。”

為了能夠確保萬無一失,在傳達了這份口諭之後,呂夷簡讓富弼自己筆草寫誓書的容和條款。富弼請求將耶律宗真所提出的那三個附加條款寫誓書(雙方不得在邊境挖蓄水、不得增兵、不得收留逃犯),呂夷簡對此欣然表示同意。

為了加快進度,富弼草寫完誓書後就啟程趕往遼國,而正式的誓書文字則由翰林院的人謄錄。富弼這一路跑得那一個急迫,當負責追送正式誓書的太監日夜兼程追上富弼時,他已經走到河北境的武強縣。太監帶來的檔案共有十份,三份容各異的和平誓書和兩份國書以及其副本。

當富弼走到樂壽縣時,他突然開始有些不安,他所擔心的是自己在草書裡所增加的那三個由耶律宗真所提出的附加條款是否寫進了正式的誓書文本里。如果此事沒有辦理周全,那麼勢必會給耶律宗真提供再次生事的藉口。富弼越走越覺得不安,於是他做出了一個大膽的舉,他地打開了誓書的副本,這一看富弼險些一頭栽倒在地!他忍不住地對呂夷簡破口大罵!為啥?因為耶律宗真提出的那三個附加條款並沒有寫進正式的誓書裡!

歷史上很多人都在這裡非常地同富弼,更是異口同聲地斥責呂夷簡是個大壞蛋,呂夷簡這樣做就是想把富弼給害死。可是,看待問題我們得有自己獨立的見解和思維,不能人云亦云。呂夷簡為什麼沒有把那耶律宗真提出的那三個附加條款寫進誓書?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得分析一下那三個附加條款對宋朝而言意味著什麼。

雙方不得在邊境挖蓄水、不得增兵、不得收留逃犯,這三個條款儘管在文字上面看起來是在約束宋遼兩方,但細看便能知道這其實只是在約束宋朝。請問:遼國人作為強勢和發起進攻的一方,他們會在邊境挖蓄水嗎?會增兵守城嗎?真正意義上把“刑不上士大夫”當鐵律予以遵守和執行的宋朝會有人主去投奔遼國嗎?

很明顯,這三個附加條款都是遼國為了約束宋朝而設立的。這可能導致的後果就是哪天遼國人只要對宋朝發一場突襲便可以輕易地長驅直,而宋朝只有捱打喊救命的份兒。也就是說,只要我遼國沒有越過國境線,哪怕我在這邊磨刀霍霍,你宋朝也不得有任何的防範和準備,否則你就是在違約,我就可以正大明地打你。

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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