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楨記_第48章 改元天德詔告天下制(1)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8個月前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惟天德三年,歲次癸丑,孟冬朔日,帝蕭桓謹以玉帛、犧牲、蒼璧、黃琮,昭告於皇天上帝、后土神只及列祖列宗之靈:

朕聞,帝王之興,必膺天命以承統,修人德以配天;年號之更,必應時勢以明志,民心以立極。昔朕弱冠登極,承太祖、太宗之緒,以 “德佑” 為元,期以仁德庇佑萬民,勇銳圖興大業。然年氣盛,雖有削藩均田、整飭吏治之勇,卻乏審時度勢、循序漸進之智,終為佞所構,蒙塵南宮七載。賴天地垂佑,社稷之靈,石崇、徐靖等諸臣協心,萬民歸向,朕得以復登大寶,重掌神。復位之初,改元 “天德”,朝野或有者,今當東巡泰山,行封禪大典,敬告天地,詳述改元之由,以明朕心,以安兆庶。

父皇晚年多病,宗室驕橫,吏治漸弛,邊患屢起。及父皇賓天,朕以嫡長承繼大統,時年十七。臨朝之日,座之下,既有開國元勳之後恃功而驕,亦有地方藩王擁兵自重;殿陛之外,更有北疆匈奴窺邊,江南水患連年。彼時朕觀《尚書》“皇天無親,惟德是輔” 之語,慕漢文、景帝仁德治國之政,遂定年號 “德佑”,其意有三:一曰 “佑民”,期以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解萬民倒懸之苦;二曰 “佑國”,以仁德化宗室,懷藩王,消弭患;三曰 “佑己”,自警當修德政,不負天命,不負祖宗。

德佑元年,朕即頒詔減免天下半租,罷黜宮中冗餘宮人,放歸苑囿所佔民田。德佑二年,力排眾議,推行 “削藩令”,奪諸王兵權,收歸中央。彼時朕以為,“仁德足以服人,果決足以除弊”,卻不知宗室藩王盤錯節,非一朝一夕可除;地方吏治積弊已深,非一紙詔令可改。德佑三年,吳、楚二王以 “清君側” 為名起兵反叛,朕倉促遣兵征討,雖終平叛,卻致三州之地兵燹千里,流民達數十萬。叛平息後,朕痛定思痛,卻仍未察己過,反歸咎於 “諸臣執行力不足”,罷黜兵部尚書等三名重臣,更增朝堂疑懼。

德佑四年,關中大旱,顆粒無收,朕下旨開倉賑災,然地方剋扣糧款,災民竟以草樹皮為食。監察史彈劾其事,朕怒斬數名貪,卻未深究制度之弊,仍以 “嚴刑峻法可止貪” 為念。彼時謝淵任吏部侍郎,曾上書諫言:“陛下仁德之心可嘉,然治國如治,當徐徐圖之,不可之過急。削藩當先固民心,賑災當先整吏治,否則雖有‘佑民’之志,難收‘安民’之效。” 朕彼時年氣盛,以為謝淵畏難保守,竟將其奏疏擲於地上,斥曰:“卿輩老臣,徒知守,何談興邦!”

今思之,德佑年間之 “德”,乃年帝王未經世事之 “淺德”;“佑”,乃寄上天庇佑之 “虛佑”。朕雖有興邦安民之初心,卻無察時勢之明、駕馭全域之智,徒以 “仁德” 為口號,以 “果決” 為標榜,終致朝局盪,民心漸離。及德佑七年,佞趁朕病弱,勾結軍統領,誣朕 “荒無道,搖國本”,擁立皇弟(武)登基,朕被廢為太上皇,遷居南宮。那日走出奉天殿,回 “德佑” 年號匾額,朕方知:天命從不輕佑,仁德非為虛言,若不能、明世務、修實德,縱有 “佑民” 之名,亦難避 “失國” 之實。

南宮七年,乃朕一生最痛之磨礪,亦為朕悟 “德” 之真諦之契機。南宮者,非宮苑,實囚籠也 —— 朱門閉,隔絕外;宮監冷遇,形同僕役;舊臣不敢探視,宗室視同陌路。初南宮之時,朕日夜憤懣,或對月狂嘯,或伏案痛哭,恨佞之狡詐,怨群臣之附逆,嘆天命之不公。然日久年深,憤懣漸消,反思日深,方知 “失國” 之因,不在人,而在己。

使

殿

穿便

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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