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楨記_第60章 兵法十策?卷六?己十章?獎懲退休策(1)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3個月前

己十章?獎懲退休策

題解

《司馬法·仁本》雲:“賞不逾時,罰不遷列。” 《孫子·作戰篇》亦言:“取敵之利者,貨也。故車戰,得車十乘已上,賞其先得者。” 先賢之論,道盡治兵之關鍵——賞罰分明,方能聚軍心、激將勇;厚待功臣,方能安人心、固忠魂。將者,乃邊軍守之核心支柱,畢生戍守北境、直面狄韃,披霜沐雪、浴戰,以忠勇之心護家國安寧、以之軀守邊土無恙。

獎懲分明,則能明是非、樹導向,讓勇殺敵者獲殊榮、得厚待,讓失職職者懲戒、明底線,倒將領堅守忠義、勇爭先;厚待退休,則能安人心、暖兵心,以實在保障回報將領畢生付出,讓其晚年無憂、得以榮歸,彰顯朝廷對戍邊將領的恤與重視,進而激發更多將領忠勇赴戰、終戍邊。

獎懲不明、退休無依,出現諸多弊端:勝仗者未獲厚賞、甚至有功不賞,戰敗者未嚴懲、甚至姑息縱容;退休將領無俸祿、無安置,食無著、晚景淒涼,終致將領鬥志渙散、人心背離,部分將領貪生怕死、敷衍履職,更有甚者私通狄韃、出賣軍,給邊軍守帶來重創,此等教訓深刻刺骨、足以為戒。

基於先賢“賞功罰過、厚待功臣”之治兵髓,結合北境邊軍實戰實際與將才傳承長遠需求,制定將領獎懲與退休待遇之嚴規,明確戰時獎懲標準、退休年齡界限、待遇保障細則與實施規範,系統構建獎懲與退休保障系。

將領獎懲與退休待遇總述

將領獎懲與退休待遇,是邊軍治兵理政的關鍵舉措,是激勵將領忠勇赴戰、穩固軍心士氣、保障將才薪火相傳的核心制度支撐,二者相輔相、辯證統一、缺一不可,共同構邊軍將才管理系的重要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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