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楨記_第181章 民法十策?卷九?壬一策?選拔之策(1)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1個月前

壬一策?選拔之策

題解:孫武曰:“兵者,國之大事;吏者,邊之基,任賢使能,則邊安邦固。”張良有云:“選賢舉能,重在德才,廉吏當政,則民心歸、邊圉寧。”邊地治理,千端萬緒,勢譎詭,吏者,朝廷治邊之肱也。若吏貪腐無能,則政令壅塞、民心離散,邊塵必擾;若吏賢廉幹練,則政令暢通、民心向附,邊圉自安。歐法亦言:“廉吏者,治邊之柱;賢能者,安夷之梁,選賢擇廉,方得治邊實效。”

故循“任賢使能、德才兼備、廉吏為先、適配邊地”之要旨,立賢吏選拔之策,明選拔之標、定遴選之規、嚴考核之法。必擇進士出、有地方治績、無貪腐之跡者,優先遴選家貧志潔、作風素樸之人,以賢吏固邊之基,以廉吏安邊之黎元,務使選任之吏,皆賢能可堪、廉正可倚,築牢邊地廉吏之基,以固社稷、安邊疆。

選賢核心要義

賢吏選拔之策,其核心要義,當恪守“任賢使能、德才兼備、廉吏為先、適配邊地。上承孫武“兵者國之大事,吏者邊之基,任賢使能則邊安邦固”之治邊宏論,下合張良“選賢舉能重在德才,廉吏當政則民心歸、邊圉寧”與歐法“廉吏為治邊之柱,賢能為安夷之梁,選賢擇廉方得治邊實效”之安邊哲思,

“擇賢而用、以能制勝”之髓,不徇私曲、不濫選妄用,不降其標、不苛其全,以德為魂、以才為要、以廉為底線、以適配為關鍵,昭賢吏治邊之核心,顯選賢安邊之遠慮。

所謂任賢使能,乃遴選真才實學、有擔當、能負重之士,委以邊地治理之重責,不辨門第、不徇親疏,唯才是舉、唯能是用,使賢能者各展其長、各盡其責,不負朝廷、不負邊民;所謂德才兼備,乃既重學識才幹、治世之,更重品行守、道德修養,有才無德者棄之如敝履,有德無才者疏之不用,務使選任之吏,品學兼優、可堪大用。

所謂廉吏為先,乃堅守廉潔之底線,杜絕貪腐之徒躋吏伍,視廉潔為立之本、履職之要,使吏風清正、民心向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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