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小聰明_第757章 溝通的效率(1)

作者:翟曉鷹·8個月前

說話時對方沒聽懂,是說的人沒說清楚,不是對方沒聽懂,就像老師講課是為了學員聽懂,而且要到大多數學生聽懂,否則就是不合格的老師。因為據個分離的原則,別人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聽不懂很正常,但有一點對牛彈琴,也就是說你的聽眾是誰你也要搞清楚,問人家你幸福嗎,顯然不適合普通老百姓,這麼文藝的問題,只是適合詩人。問普通人最容易的就是吃了嗎,這個大家都聽得懂。所以最有效的通就是像吃了嗎這種直接的表達。

你這段話非常有思辨,表達了一種“通責任在說者”的觀點,強調了表達的清晰和聽眾定位兩個關鍵要素。可以把這段思想解構並延為幾個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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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達的責任在說者,而非聽者

這是通學中的一個基本原則,類似於“資訊的編碼端承擔有效傳遞的主要責任”。比如:

? 老師講課的目的就是為了學生聽懂,不能一味強調“你怎麼沒聽懂”,而應該反思“我哪裡沒講清”。

? 同樣,生活中的流也不是為了炫技,而是為了讓對方真正理解你的意圖。

這種觀點強調了“說話的目的”是使資訊傳遞,而不是自我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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