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靜!肅靜!”“當!當!”兩下錘聲和法的吆喝聲,使大廳又安靜了下來。
“那你們作為兒的,也不能因為自己的困難,就不養母親了?”
“等我們好過了,會供養的!需要時間。”趙高搭了言。
“不行,不用他們供養了,搬出去吧!我省心。。。”賈氏當人不讓。
最後,法宣佈休廳10分鐘,合議庭進行雙方調節,然後宣佈結果。過向雙方做工作,最後達了一致意見。十分鐘過後,當庭宣佈判決結果:
原告賈氏狀告兒子趙高和兒媳梁英索要養費一案,經雙方同意調節,達大意見,經法律調停判決如下:
一、趙高和梁英自願搬出,把房子留給母親抵頂養費和供養品,今後不再養。
二、現有老母豬一頭,大缸一口,留作母親養老送終費用。
。葬不了死,養不著活。用費葬喪的世去親母來將擔負用不也,品和用費活生養供再不子妻與高趙後今、三
。氏賈親母給留缸大和豬母老、子房把,出搬家一高趙,之天三期限,起日今從、四
。。。了束結爭紛場一又,樣這就。份一人每,印手上按或字簽方雙告被、原讓,》書決判《完讀宣的辭有振振法”!束結庭開“:佈宣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