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_第1章 我與賀連禎是指腹為婚的青梅竹馬(2)

作者:追妻·8個月前

整理好緒,我即刻修書給兄長,把賀連禎變心的事告訴他。

是兩個人的事,但親是兩個家族的事,賀連禎變心的事,需提前告知家中長輩,好為後事做打算。

我崔氏向來高傲,除非七年無所出,否則所嫁之人不能納妾。

忠勇侯府與崔氏定親時,自然是同意這個條件的。

顯然,賀連禎私自違背了這個約定。

我既撞破他倆的曖昧,這門婚事,無論如何都無法進行下去了。

只是,該如何收場,需兩個家族權衡利弊後才有結果。

我是打著兄長的旗號奔赴邊疆的,他理應第一個知道事變。

耀

3

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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