諜戰:暗夜_第116章 “合規”走私(1)

作者:一個豆瓣·6個月前

鳩山彥的“和稀泥”裁決,像一道尚方寶劍,雖然沒能徹底斬斷秋田浩二的手,但畢竟為宋梅生爭取到了碼頭日常管理的名分。宋梅生深知,這種基於上位者平衡的“偏袒”極其脆弱,他必須趁熱打鐵,在秋田和高島反應過來並組織反撲之前,迅速將名義上的權力轉化為實際控制的渠道。

回到警察局的第二天,宋梅生立刻雷厲風行地行起來。他首先以副局長的名義,簽署了一份《哈爾濱警察局關於加強碼頭區域治安及貨管理的若干規定》。這份規定措辭嚴謹,冠冕堂皇,核心只有兩點:一、所有進出碼頭的貨,必須事先在警察局新設立的“碼頭聯合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報備,領取“準運單”;二、碼頭日常巡邏和秩序維護,由警察局治安大隊負責,特務科查權,但查需事先通知“聯合管理辦公室”備案。

規定一齣,整個碼頭譁然。那些原本需要向劉五爺繳納高額“保護費”才能勉強經營的大小商販,以及像“黑魚”這樣在灰地帶謀生的走私者,都從這看似嚴格的規定中,嗅到了一不同尋常的氣息——規矩變了,看門的換了。

宋梅生親自兼任了這個“碼頭聯合管理辦公室”的主任,副主任則由王大力和一個相對聽話、不太敢搞小作的治安科老警長擔任。辦公室就設在碼頭一棟二層小樓裡,掛上牌子,派上荷槍實彈的警察站崗,架勢十足。

“大力,你記住,”宋梅生在新掛牌的辦公室裡,對王大力面授機宜,“我們的目的,不是卡死他們,而是‘規範’他們。只要願意按我們的規矩來,該的‘管理費’一分不,以前能運的貨,現在大部分照樣能運,甚至……以前不敢運的,想想辦法,也不是不能運。”他意味深長地看了王大力一眼。

王大力如今對宋梅生已是死心塌地,加上碼頭管理權到手,他腰桿也了,憨厚的臉上出心領神會的笑容:“副局長,我明白!就是要把水攪渾,才好魚!您放心,我知道該怎麼做,哪些是自己人,哪些是喂不的狼,我心裡有桿秤!”

“很好。”宋梅生點點頭,“首要任務,是把‘黑魚’那條線重新理順,儘快走一批貨出去,安安大家的心。就用我們新發的‘準運單’,正大明地走!”

“正大明?”王大力有些遲疑,“副局長,咱們的貨……畢竟見不得啊。”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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