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鑒】清代醫術指南_訂正傷寒論注正誤篇1-2(2)

作者:醫衣哥·7個月前

明病,譫語有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湯下之)。若能食者,但鞕耳。(宜大承氣湯下之)

【按語】“宜大承氣湯下之”這句話,應當放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才合適。如果僅僅只是大便堅就用大承氣湯來瀉下,這完全違背了仲景謹慎用藥、防止誤下的本意,所以應當將此句移至恰當位置。 仲景在使用攻下之劑時極為審慎,需綜合判斷病,大便堅並不足以直接判定就要用大承氣湯,只有確定有燥屎,且符合相應症狀時,用之方為適宜。

明中風,脈弦浮大而短氣,腹部滿,脅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幹,不得汗,嗜臥,一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瘥,外不解,病過十日,脈續「浮」(弦)者,與小柴胡湯。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按語】“續浮”的“浮”字,應當是“弦”字,這樣才與應用小柴胡湯的脈象相契合。如果是“浮”字,那麼前面說脈浮適宜用小柴胡湯,後面又說脈浮要用麻黃湯,這豈不是自相矛盾嗎?所以應當把“浮”字改“弦”字。小柴胡湯所主之證,其脈象多弦,弦脈常反映樞機不利等病機,與小柴胡湯和解之功效對應;而浮脈在不同境下,於傷寒系中,太表證多見浮脈,治法多為麻黃湯等解表之劑,故此應為“弦”字以合醫理。

發汗後,水藥不得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按語】“必吐下不止”中的“下”字,屬於多餘的文字,也就是衍文,應當將其刪去。從語句表達和病症邏輯來看,“吐不止”已能清晰表明嘔吐症狀持續的狀態,新增“下”字不僅語義重複,還可能造對病症理解的混淆,所以應予以刪除,使表述更為準確合理。

篇正誤

得病六七日,脈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脅下滿痛,面目及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而飲水嘔者,柴胡湯不中與也。「食谷者噦」。

使

便滿

使

調滿便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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