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鑒】清代醫術指南_訂正傷寒論注正誤篇1-2(1)

作者:醫衣哥·7個月前

明篇正誤

明病,脈浮而,必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自)汗出。

【按語】一般來說,自汗多屬於明經證的表現,而盜汗則通常是經證的特徵。但此從病症對應關係來看,“盜汗”應是“自汗”之誤,所以應當改正。

明病,脈遲,汗出多,(發熱),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按語】在“汗出多”之後,應當補上“發熱”二字。如果沒有這兩個字,“脈遲,汗出多,微惡寒”的症狀表現屬於表虛,這是桂枝附子湯的適應證,怎麼會有使用桂枝湯來發汗的道理呢?所以應當補上“發熱”二字。

傷寒脈浮,此以表有熱,裡有「寒」(熱),白虎湯主之。

【按語】“裡有寒”的“寒”字,應當是“熱”字。若為“寒”字,就不符合白虎湯所主治的病症了,所以應當改正。 白虎湯主要用於清熱,若裡為寒證,用之則藥證不符。只有裡有熱,出現高熱、煩明熱盛之象,才是白虎湯的適用範圍。

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模床,惕而不安,微直視。脈「弦」()者生,者死。微者,但發熱譫語者,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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