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宗金鑒】清代醫術指南_傷寒心法要訣1-4(1)

作者:醫衣哥·7個月前

汗下失宜致變壞症

病已經過三天,且已經用過發汗之法,如果又用催吐、攻下或者溫針等治法後,病仍不解除,反而導致病惡化為壞症。這時應仔細觀察患者的脈象和症狀,看是犯了哪一經而致病逆轉。然而有時病複雜,難以辨別以及屬於六經中何種病症,患者陷極度困苦、垂危的狀態,症狀表現已不能作為準確判斷依據。此時,只能用單味人參煎藥湯放冷後服用。若服藥後患者鼻上微微出汗,就意味著有生機的跡象。

【註釋】太病三日,用過發汗法後病仍未解除,之後又採用催吐、攻下或溫針等治法。如果這些治法運用得當,病就會解除。要是運用不當,不僅病不會好,反而會因誤治導致病惡化為壞症。此時應當觀察患者的脈象與症狀,瞭解是犯哪一經而造逆轉。比如發汗後氣耗損,出現口、煩躁、胡言語;攻下後寒邪裡,出現結、心下;催吐後出現心煩悶、腹部脹滿;溫針後出現黃疸、鼻出、驚恐、發狂等況,應症狀進行治療。甚至出現脈象微弱似有若無,神志昏迷不能言語,患者不自覺地循床、雙手叉護等,這種病再次加重、瀕臨垂危,難以辨別,依據六經辨證也無法判斷的病症。在這種時候,只能用人參煎湯,慢慢地涼服,等待病轉機。倘若能看到患者鼻上微微出汗,那就是患者有生還可能的徵兆。

表症

表證適宜發汗,多見於太經病症。表現為沒有出汗、發熱、厭惡風寒,頭頸部僵疼痛,也疼痛。如果自行出汗,那就表明是表虛症。

【註釋】表證,指的是寒邪侵襲在表,症狀為無汗、發熱、惡寒(怕冷)、惡風(怕風吹)、頭頸部拘疼痛、疼痛。因為太經主管人表,所以稱為表證。出現這些症狀且無汗的,都屬於表實症。即便有這些症狀,要是自行出汗,都屬於表虛症,不可輕易發汗。即便有風邪,只適宜用桂枝湯來解除表之邪就可以了。表實無汗,症狀嚴重的,用麻黃湯主治;症狀較輕的,用麻桂各半湯主治。有時出汗有時無汗的,用桂枝二麻黃一湯主治。表實且燥熱嚴重的,用三黃石膏湯主治;症狀稍輕的,用大青龍湯主治。不煩躁但有熱的,用桂枝二越婢一湯主治。以上所說的表證,不一定要全部症狀都備,也不用考慮患病天數多,只要見到頭痛、惡寒等一兩個症狀,就說明表證還沒有解除。即便同時有裡證,也應當先解表。表證解除後,才可以攻下里證。臨床醫生對此不可不詳細分辨。詳細容見《傷寒論·太篇》。

裡症

裡症適宜攻下,症狀表現為不大便,厭惡熱,出現熱,汗出蒸騰,口燥,胡言語,腹部脹滿堅疼痛。但如果大便溏稀,表明是裡虛證,不可用攻下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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